明清木匣、盒、箱研究|黃花梨紫檀工藝、文房生活與皇家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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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01日
明清木匣、盒、箱研究|黃花梨紫檀工藝、文房生活與皇家收藏

雲盦美術館・器物與生活文化研究

明清木匣、盒、箱研究:形制、工藝與收藏秩序

一只盒子合起時,守護其中的物品;打開時,則展現一套安排物品與觀看世界的方法。明清木匣、盒、箱,將黃花梨與紫檀的材質之美、木作與金屬配件的結構智慧,以及書齋、旅途、禮俗與宮廷收藏的需求,凝聚在可觸摸、可搬動的尺度之中。

本文以雲盦美術館《匣藏古今》藏品與所選圖像為中心,從器形、用材、構造、圖像及使用脈絡展開討論,並以清宮多寶格作比較,理解中國古典箱盒如何兼具收納、保護、攜行與陳設功能。

閱讀重點
器形與用途|黃花梨、紫檀與複合用材|榫卯、蓋口與銅件|文房、拜匣與提盒|雕漆和嵌飾|皇家收藏與多寶格
圖說以照片可見特徵為主;具體品名、年代及材質依館方藏品著錄。

研究問題、材料與方法

研究問題:本文探討三個相互關聯的問題:箱匣的開合、分層與提攜構造,如何回應不同的收納需求?木理、銅件、雕漆與嵌飾,如何共同形成器物的視覺秩序?文房收藏、禮俗往來與宮廷收貯之間,可以建立哪些比較,又有哪些界限?

材料範圍:以雲盦美術館《匣藏古今》136筆目錄為資料母體,選取本文所配42張照片及相關藏品著錄作重點討論。136筆是目錄總數,42張是選圖數,兩者不等於136件均已完成同等深度的實物調查。個別民國及日本作品僅作範圍說明,本文主要分析明清材料。

分析方法:先將目錄名稱、年代、材質與用途標籤分開記錄,再以照片比較輪廓、蓋口、提梁、層數、分格、金屬件和裝飾位置。其次選取具體個案,檢視名稱與可見構造是否相互支持,並以故宮多寶格和大都會雕漆藏品作外部比較。文中區分「館方著錄」「圖像可見特徵」與「文化解釋」,避免把用途名稱、風格或年款直接當成製作年代的證明。

研究限制:本文未逐件開箱測量、鑑定木材、檢測漆層或核驗全部流傳文件,也未進行具代表性的統計抽樣。因此,本文提供的是館藏目錄與圖像支持的比較研究,不能據此推算明清社會各類箱盒的使用比例,亦不構成產地、御用身分或真偽的最終判定。

一、從「匣、盒、箱」理解明清收納文化

明清木匣、盒、箱並非僅按大小排列的三種容器。歷史文獻、收藏著錄與現代博物館命名之間,名稱常有交疊:「匣」往往使人聯想到較精巧、針對特定物品的保護容器;「盒」強調蓋與身的組合;「箱」則多用於較深或容積較大的收貯器。這些是理解方向,並非放諸所有年代皆準確的硬性定義。

研究器形時,應先問它如何開啟、如何承重、如何移動,以及物品如何放入。相近的長方外觀,可以容納書札、印章、文具或珍玩;同一件箱匣在流傳中,也可能被改作其他用途。因此,古代箱盒的功能需要由形制、尺寸、內部配置、使用痕跡與文字資料共同判斷。

雲盦美術館《匣藏古今》完整目錄共列136筆,以明清木製容器為核心,兼收個別民國及日本作品作延伸參照;本文聚焦其中的明清藏品,包括黃花梨與紫檀長方盒、書箱、拜匣、提盒、官帽箱、官皮箱、聖旨匣、印藏盒及雕漆箱盒。這組材料的意義,在於讓不同用途與裝飾方式互相比照,從器物的內外關係重新理解生活秩序。

雲盦美術館藏 明末清初 黃花梨長方蓋盒(藏品目錄NO.25)
明末清初 黃花梨長方蓋盒(藏品目錄NO.25)。
明清木匣盒箱-蓋與身分離的長方盒,可觀察口沿與內部空間|雲盦美術館
蓋與身分離的長方盒,可觀察口沿與內部空間。雲盦美術館藏。
雲盦美術館藏 清早期 黃花梨冊頁箱(藏品目錄NO.28)
清早期 黃花梨冊頁箱(藏品目錄NO.28)。

二、黃花梨與紫檀:材質之美如何成為設計

館藏中多件素面長方盒以黃花梨或紫檀著錄。素面並不意味工藝簡單:木板的選配、紋理方向、蓋面與盒身的比例,以及邊線和金屬配件的位置,都是造型的一部分。當雕飾減少,材質與結構反而更直接地接受觀看。

黃花梨器物常以深淺交錯的紋理形成視覺節奏,紫檀器物則可藉深色木面、細部邊線與局部裝飾建立層次。不過,色澤會受光線、表面處理與老化影響,照片中的暖黃或深褐不能獨立證明木材種類。本文沿用館方材質名稱,不將影像觀察等同於木材解剖鑑定。

不同部位使用不同木料,也可能與板材供應、受力、加工及視覺效果有關。館方著錄的「紫檀三撞提盒(黃花梨底)」便提示了複合用材的研究方向:應把底板、邊框、屜層與提梁分開記錄,而非以器物最醒目的木料概括全器。

雲盦美術館藏 清中期 黃花梨拜匣(藏品目錄NO.15)
清中期 黃花梨拜匣(藏品目錄NO.15)。
雲盦美術館藏 清早期 黃花梨長方盒(藏品目錄NO.1)
清早期 黃花梨長方盒(藏品目錄NO.1)。
雲盦美術館藏 清早期 紫檀長方盒(藏品目錄NO.2)
清早期 紫檀長方盒(藏品目錄NO.2)。
雲盦美術館藏 明代 黃花梨長方盒(藏品目錄NO.4)
明代 黃花梨長方盒(藏品目錄NO.4)。
雲盦美術館藏 清早期 紫檀長方盒(藏品目錄NO.6)
清早期 紫檀長方盒(藏品目錄NO.6)。
雲盦美術館藏 明末清初 黃花梨長方盒(藏品目錄NO.7)
明末清初 黃花梨長方盒(藏品目錄NO.7)。

三、蓋口、榫卯與銅件:小型家具的結構邏輯

箱盒的機械性首先表現在開合。蓋口是否扣合、合頁是否順暢、鎖扣是否對位,直接影響保護功能。護角可保護易碰撞的轉折,提環與提把則將負載傳向箱體;面葉、合頁和包角同時形成點、線、面的裝飾。

榫卯、拼板及框板等構造可與中國古典家具相互參照,但每一件箱匣使用何種接合方式,仍須檢查底部、內壁、轉角與接縫。正面照片看不見的結構,不宜概括宣稱全部採某種榫卯,或一概稱為「不使用釘件」。

銅件研究尤其需要辨別原配與後配。金屬與木面接合處的壓痕、舊孔、位置偏移及磨耗,可以協助重建修整過程;然而氧化顏色與磨亮表面都不足以單獨斷代。木胎、金屬件、內襯與表面塗層可能具有不同時間層次。

雲盦美術館藏 清早期 紫檀長方盒(藏品目錄NO.62)
清早期 紫檀長方盒(藏品目錄NO.62)。
雲盦美術館藏 清中期 紫檀拜匣(藏品目錄NO.16)
清中期 紫檀拜匣(藏品目錄NO.16)。

四、文房與書畫:容器如何安排知識與賞玩

館方著錄的黃花梨冊頁箱、紫檀書箱、紫毫筆箱與詩文印盒,使箱匣與閱讀、書寫、鈐印及收藏活動聯繫起來。平展的冊頁需要適合的底面和容積,印章可透過分格排列,筆具則可能需要特定承托。器物的內部空間,反映了物品被分類和使用的方法。

帶詩文的印盒,將文字從紙本轉移到日常器面。題字可以是裝飾、命名、紀念或收藏標誌,但題有某位文人的詩作,不必然等於該人親刻、親用或原藏。館方著錄的「李流芳詩文印盒」,應進一步區分詩文作者、書寫者、刻工及器物使用者,才能建立較完整的知識鏈。

開盒照片尤其重要。分格、托盤、承托與內襯,常比外觀更能說明原來的安排;但流傳中的內襯更換、屜層增減或改裝,也會影響我們對用途的理解。容器與現存內容物是否原配,需要另行核對。

雲盦美術館藏 清代 紫檀木匣(藏品目錄NO.27)
清代 紫檀木匣(藏品目錄NO.27)。
明清木匣盒箱-開盒後的承托配置,呈現容器與所藏物的關係|雲盦美術館
開盒後的承托配置,呈現容器與所藏物的關係。雲盦美術館藏。
雲盦美術館藏 清中期 夔龍紋紫檀嵌癭木文具盒(藏品目錄NO.29)
清中期 夔龍紋紫檀嵌癭木文具盒(藏品目錄NO.29)。
雲盦美術館藏 清乾隆 紫檀紫毫筆箱(藏品目錄NO.13)
清乾隆 紫檀紫毫筆箱(藏品目錄NO.13)。
雲盦美術館藏 明代 紫檀李流芳詩文印盒(藏品目錄NO.11)
明代 紫檀李流芳詩文印盒(藏品目錄NO.11)。

館藏個案:從詩文印盒到清儀閣印藏盒

第11筆「明代 紫檀李流芳詩文印盒」與第112筆「清代 清儀閣印藏盒」,可從不同角度討論文字與收藏。前者以詩文參與器面裝飾,後者的館方說明則連結清儀閣及張廷濟的金石收藏背景。印章的收貯不只是保護小件器物,也涉及排列、辨識、檢索與印譜知識。若要確認箱盒與特定藏家的直接關係,仍須將器上文字、著錄與流傳文件逐一核對;名號提供研究入口,不能取代來源證據。

五、提盒與攜行:可移動的生活空間

提盒透過提梁、層疊盒身與固定構件,把多個收納空間整合為一件可搬運的器物。「三撞」等層數名稱,提供理解疊置關係的線索;研究時還應記錄各層是否可獨立取出、固定構件如何作用,以及提梁與底座如何共同承重。

提盒可與飲食、文房、禮物或個人物品的攜帶需求相關,不能見到層疊器形便一律稱作食盒。館方所列書畫提盒與多層提盒,正可提示我們區分形制分類和具體用途。器形說明了可能的操作方式,原使用情境仍需內容物、文字及來源支持。

「可攜」也不等於輕巧。硬木、厚板與金屬配件都增加重量,容器的保護性、容量與搬運便利之間,存在需要平衡的設計選擇。提盒的工藝因此不只在裝飾,更在於如何把物品固定於有限而可移動的空間。

雲盦美術館藏 清早期 黃花梨三撞提盒(藏品目錄NO.12)
清早期 黃花梨三撞提盒(藏品目錄NO.12)。
雲盦美術館藏 清中期 黃花梨雕夔龍紋雙樑提盒(藏品目錄NO.110)
清中期 黃花梨雕夔龍紋雙樑提盒(藏品目錄NO.110)。
雲盦美術館藏 清早期 紫檀三撞提盒(黃花梨底)(藏品目錄NO.30)
清早期 紫檀三撞提盒(黃花梨底)(藏品目錄NO.30)。
雲盦美術館藏 清中期 黃花梨扇形提盒(藏品目錄NO.111)
清中期 黃花梨扇形提盒(藏品目錄NO.111)。
雲盦美術館藏 明末清初 明式黃花梨提盒(藏品目錄NO.17)
明末清初 明式黃花梨提盒(藏品目錄NO.17)。
雲盦美術館藏 清早期 紫檀拼黃花梨書畫提盒(藏品目錄NO.21)
清早期 紫檀拼黃花梨書畫提盒(藏品目錄NO.21)。

六、拜匣與官帽箱:禮俗、身分與私人物品

館藏拜匣與官帽箱,引導我們把箱盒放回人際往來和生活禮制中理解。拜匣的名稱與拜謁、文書及禮物傳遞的文化脈絡相連,但單件器物究竟裝過什麼,仍須依尺寸、格局與實際記錄判斷,不能僅據名稱復原一段確定的使用故事。

官帽箱是傳統收藏分類中常見的稱呼。高身箱體、開合方式與內部收納構造可作比較線索,但並非所有相似箱體都只用來存帽。對此類器物而言,日常整飭、物品保護與身分表達往往交織;精緻箱匣所呈現的秩序,也來自使用者對私人空間的經營。

對外的鎖具與對內的分格,分別處理安全和分類。它們使箱匣成為介於公開展示與私人收藏之間的邊界:合起時保存與遮蔽,打開時陳列與分享。這是明清收納器物值得注意的社會意義。

雲盦美術館藏 清早期 黃花梨官皮箱(藏品目錄NO.103)
清早期 黃花梨官皮箱(藏品目錄NO.103)。
雲盦美術館藏 清代 清儀閣印藏盒(藏品目錄NO.112)
清代 清儀閣印藏盒(藏品目錄NO.112)。
雲盦美術館藏 清代 蘇作紫檀嵌銀絲文房提盒(藏品目錄NO.113)
清代 蘇作紫檀嵌銀絲文房提盒(藏品目錄NO.113)。

館藏個案:聖旨匣與官皮箱的不同脈絡

第94筆「明代 雲龍紋奉天誥命聖旨匣」將箱匣帶入官方文書與儀式的討論。館方描述其雲龍交織、邊框圍合及下承座腳,顯示裝飾與莊重器形的結合。此類器物應進一步檢視題字、內部承托、尺度及文書記錄,不能將龍紋本身視為御用的充分證據。

第103與104筆均著錄為「清早期 黃花梨官皮箱」。官皮箱與官帽箱宜在分類上區分,應比較面板開啟方式、內部抽屜、上蓋與提環,而不因名稱帶有「官」字,便判定為某位官員專用。它們適合與拜匣、書箱並觀,說明名稱、構造和原使用者之間並非簡單的一對一關係。

七、雕刻、漆藝與嵌飾:器表的多種層次

木雕與雕漆必須區分:前者以木材本身為雕刻材料,後者主要在累積的漆層上雕出紋樣。剔紅、剔黑等名稱涉及漆色與工藝,不能只按照片顏色判定。木胎也可以被漆層覆蓋,故「木製容器」與「漆器」並不互相排斥。

館方著錄的剔紅庭園高士圖長方盒,以及帶「隆慶貳年置」款的剔黑元寶箱,提示了圖像、材質與款識的不同研究層次。人物庭園可把賞畫、遊憩等活動轉化為器面圖景;花鳥與幾何紋則可在邊框、地紋與主題之間建立節奏。寓意的解讀仍須看清實際紋樣與組合。

大都會藝術博物館所藏清代山水與吉祥紋漆盒,可作雕漆層次和圖像配置的比較[2]。這種跨館比較有助於分析裝飾方法,卻不能把比較件的年代直接套用於本館每一件器物。繁密不必然較晚,素淨也不必然較早。

雲盦美術館藏 清早期 黃花梨花鳥紋官帽箱(藏品目錄NO.23)
清早期 黃花梨花鳥紋官帽箱(藏品目錄NO.23)。
雲盦美術館藏 明代 剔犀書箱(藏品目錄NO.123)
明代 剔犀書箱(藏品目錄NO.123)。
雲盦美術館藏 明代 剔犀八棱錠形盒(藏品目錄NO.122)
明代 剔犀八棱錠形盒(藏品目錄NO.122)。
雲盦美術館藏 清代 剔彩山水人物花形蓋盒(藏品目錄NO.127)
清代 剔彩山水人物花形蓋盒(藏品目錄NO.127)。
雲盦美術館藏 明代 犀皮漆八棱盒(藏品目錄NO.125)
明代 犀皮漆八棱盒(藏品目錄NO.125)。
雲盦美術館藏 明代 剔紅庭園高士圖喜鵲牡丹紋長方盒(藏品目錄NO.19)
明代 剔紅庭園高士圖喜鵲牡丹紋長方盒(藏品目錄NO.19)。
雲盦美術館藏 清中期 紫檀描金一團和氣圓盒(藏品目錄NO.52)
清中期 紫檀描金一團和氣圓盒(藏品目錄NO.52)。

館藏個案:剔犀、犀皮與剔彩不能混稱

第122筆「明代 剔犀八棱錠形盒」與第123筆「明代 剔犀書箱」,適合觀察卷紋和雕刻截面所呈現的層色;第125筆「明代 犀皮漆八棱盒」與第135筆「清代 犀皮漆棋盒」,則著重研磨後顯露的斑紋與漆色變化。剔犀以雕刻溝槽組織紋樣,犀皮主要藉起伏漆層及研磨形成斑紋,兩者名稱相近,工藝路徑卻應分開理解。

第127筆「清代 剔彩山水人物花形蓋盒」另提示多色漆層與圖像的關係。對照第19筆剔紅長方盒,可以由花形與長方形的輪廓、主題圖像及邊飾分配,分析雕漆如何因器形而調整構圖。第135筆棋盒又提醒我們,漆器也參與弈棋等日常活動,不能只從華麗陳設理解。

八、嵌飾與異形盒:在有限器面安排材料

癭木嵌板可利用不規則紋理,與深色框架形成自然和人工秩序的對話;鏤雕則讓陰影與空隙參與造型。多角、花瓣或曲線形蓋盒,又把裝飾從平面延伸到輪廓,使開合口、框線與紋飾共同組成觀看節奏。

照片中深色器身與淺色嵌飾的對照,適合比較色彩、材質位置與構圖;具體為何種玉石、骨材、貝殼或其他材料,應依館方著錄或實物檢測確認。表面相似不代表材料相同,嵌件也可能在流傳中被替換。

盒蓋和盒身是否原配,是異形盒研究的重要問題。可比較口沿吻合、裝飾是否連續、磨耗是否一致,以及內部尺度和承托是否合理。這些細節使小件箱盒同樣能成為材料史與工藝史的研究對象。

雲盦美術館藏 清中期 紫檀嵌寶石嵌銀絲瓜果形盒(藏品目錄NO.51)
清中期 紫檀嵌寶石嵌銀絲瓜果形盒(藏品目錄NO.51)。
雲盦美術館藏 清中期 紫檀鏤雕夔龍紋雙層盒(藏品目錄NO.24)
清中期 紫檀鏤雕夔龍紋雙層盒(藏品目錄NO.24)。
明清木匣盒箱-不同輪廓蓋盒的並置比較|雲盦美術館
不同輪廓蓋盒的並置比較。雲盦美術館藏。
雲盦美術館藏 清中期 紫檀鑲白玉嵌銀絲八寶海水紋蓋盒(藏品目錄NO.57)
清中期 紫檀鑲白玉嵌銀絲八寶海水紋蓋盒(藏品目錄NO.57)。

九、從文人書齋到清宮:皇家收藏的收、納、藏

明清箱匣並不限於文人書齋,也與宮廷的珍玩收藏、文具管理及陳設活動密切相關。皇家容器可把包裝、保護、分格、命名和清冊連結起來,使一組珍玩形成可開啟、可觀看的收藏單元。容器不只是內容物的附屬品,也參與決定觀看順序與收藏分類。

國立故宮博物院「集瓊藻」多寶格,藉內匣、漆盒與外箱形成套裝結構,並有1741年的裝配款及記錄文物位置的清冊[1]。這個例子說明,箱匣上的紀年有時指向裝配事件,未必等同於其中每件物品的製作年代。

故宮「多寶格的收、納、藏」展覽亦從陳列和空間安排討論宮廷收藏[3]。將其與雲盦館藏的書箱、提盒及分格文具盒比較,可以看見分類收納與展示賞玩之間的關聯;但本館器物是否為御用或宮廷製作,仍應逐件依檔案、款識及可靠來源判斷,不能僅憑紫檀、精工或吉祥紋飾推定。

雲盦美術館藏 清中期 紫檀木匣(藏品目錄NO.31)
清中期 紫檀木匣(藏品目錄NO.31)。
雲盦美術館藏 清早期 紫檀拜匣(藏品目錄NO.18)
清早期 紫檀拜匣(藏品目錄NO.18)。
雲盦美術館藏 清中期 紫檀書箱(藏品目錄NO.20)
清中期 紫檀書箱(藏品目錄NO.20)。
雲盦美術館藏 清早期 黃花梨書箱一對(藏品目錄NO.10)
清早期 黃花梨書箱一對(藏品目錄NO.10)。

個案比較:從物證到解釋

館藏個案 可用證據與研究意義 判斷界限
第12、30筆 三撞提盒 層疊盒身、提梁及用材著錄,可比較攜行構造與複合用材。 形制可說明分層搬運方式,不能單憑層數認定為食盒。
第28筆 黃花梨冊頁箱 平展箱體、金屬面葉與護角,可討論書畫收納與結構保護。 是否曾裝入特定冊頁,仍需原配內容物或文獻。
第11、112筆 詩文印盒與清儀閣印藏盒 題字、目錄名稱及相關說明,可討論文人題詠與金石收藏。 題詩作者、刻工、使用者與收藏者須分別考證。
第94筆 奉天誥命聖旨匣 雲龍紋、邊框與座腳的館方描述,提供文書容器的個案。 龍紋本身不能確認御用身分或特定文書的原配關係。
第122、123、125、135筆 漆器 剔犀卷紋與犀皮斑紋可比較不同的器表組織方式。 工藝名稱依著錄,精確材料層次仍需實物檢查。
故宮「集瓊藻」多寶格 套裝、裝配紀年及清冊提供容器與收藏管理的外部比較。 可比較收藏方法,不能據此將本館箱匣推定為宮廷製品。

十、年代、款識與保存:如何累積可核驗的知識

「明式」是風格與造型研究的用語,不能直接等同於明代製作;「清早期」「清中期」等年代名稱,也應由整體結構、裝飾、工藝和可靠比較資料支持。本文依館方著錄介紹藏品,沒有以照片另作真偽鑑定。

年號款、置辦款、詩文與收藏標記的作用並不相同。例如「某年置」可能涉及購置或配置事件,其與木胎、漆層、金屬件的時間關係,需要分別查證。包漿和舊色亦可受使用、清潔、上蠟及修整影響,不能單憑顏色深淺或光澤決定年代。

保存上宜避免強光、熱源及環境的劇烈乾濕變化,搬動時承托底部,不將舊提把與鎖扣直接視為可靠承重點。鬆動漆層、裂縫或嵌件不宜自行黏補、拋磨或上油,應先記錄狀況並交由合適的修護人員評估。保存的目標,是讓材料與使用痕跡繼續成為可研究的證據。

明清木匣、盒、箱的價值,正在於把工藝、身體操作與生活文化聚合於日常尺度。從一片面葉、一條接縫到一組內格,我們能讀到收藏者如何安排物品,也能看到工匠如何以材料回應保護、移動與觀看的需求。

雲盦美術館藏 明代 雲龍紋奉天誥命聖旨匣(藏品目錄NO.94)
明代 雲龍紋奉天誥命聖旨匣(藏品目錄NO.94)。
雲盦美術館藏 清代 犀皮漆棋盒(藏品目錄NO.135)
清代 犀皮漆棋盒(藏品目錄NO.135)。

研究結論:形制、材料與收藏行為的關係

第一,結構比名稱更能直接說明操作。長方盒、冊頁箱與提盒的比較顯示,蓋口、分層、承托及提梁等構件,提供了理解保護與搬運方式的具體線索;器物名稱則保留收藏分類和用途解釋,兩者應相互核對。

第二,裝飾與功能在同一構造中發生。素面盒的木理配置、銅件位置,以及雕漆盒的邊框和圖像分區,皆可把器表組織與開合、轉角、重心連在一起理解。因此,「實用」與「賞玩」不宜被劃成彼此獨立的兩端。

第三,收藏使容器成為分類與觀看的工具。文具盒的分格、印藏盒的命名,與清宮多寶格的清冊及套裝,可比較出安置、辨識和展示的共同問題;但相似的收藏方法不代表相同的製作制度、使用階層或來源。

後續研究方向:可優先建立逐件尺寸、內部格局、底部結構、款識全文及修整記錄,並以一致標準拍攝開合與細部照片,再檢驗本文提出的形制與用途關係。這會使目前的圖像比較進一步發展為可重複核對的實物研究。

常見問題|明清木匣、盒、箱

明清木盒和木箱有什麼不同?

名稱具有交疊,宜連同深度、開合方式、容量、提把與內部格局理解,不能只依大小或名稱決定用途。

黃花梨、紫檀箱匣一定是皇家御用嗎?

不是。名貴用材可出現在不同收藏與使用環境,御用或宮廷來源需要款識、檔案或可信流傳資料支持。

提盒是否都是食盒?

提盒是一種便於搬運的構造形式,可服務不同收納需求;判定是否盛放飲食,需結合內部配置與其他資料。

剔紅盒是不是直接在紅木上雕刻?

剔紅屬雕漆工藝,主要雕刻累積的紅色漆層,與直接雕刻木材不同。木胎與漆面可共同構成一件器物。

參考資料與研究說明

  1. 國立故宮博物院,「集瓊藻」多寶格,故漆000356N000000000。用於套裝結構、裝配款及清冊的比較。
  2. The Metropolitan Museum of Art, Box with Landscape Scenes and Auspicious Emblems。用於清代雕漆器表與裝飾配置的比較。
  3. 國立故宮博物院,多寶格的收、納、藏:藏。用於清宮收藏、展示及空間安排的比較。
  4. 雲盦美術館,《匣藏古今》明清木匣、盒、箱珍賞。藏品名稱、材質與年代依館方完整136筆目錄及個別內文著錄;文中編號為該藏品目錄編號,並非本文圖序。本文未逐件進行實物鑑定。

本文為以館藏資料及照片為基礎的器物研究與文化詮釋,並非科學檢測或真偽鑑定報告。圖片由雲盦美術館提供。參考資料查閱日期:2026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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